
已分配商家 阿里客服


我和三个同事在8月15日-10月 30日期间多次在淘宝平台“景兰翡翠”店铺购买翡翠手镯,合计153只镯子2个 挂件,合计70610元(我67950元,同事 3260元), 11月份将手镯12只 (我10只,同事2只)送广东省金 银珠宝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均为B货和B+C货(有检测报告),与商家联系后商家有退货退款(11月底退的,没有补偿检测费、路费、油费等)。三月中旬我才发现把自己原有的正品手镯混在一起寄给了商家 (我的正品是57 圈口偏白正圈手镯,他们家买的都是58以上圈口不同类型手镯,正圈就只有几只),商家当时检查退货时没有进行告知,我联系后也没有进行退货,我和淘宝客服沟通,客服推给商家,商家拒绝赔偿。我现要求: 1.商家行为构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55条欺诈,本人要求商家退一赔三,并退回检测费360 元。2.退回我的正品手镯。3.淘宝平台未依《电子商务法》第38条履行审核及监管义务,未对商家售假行为处罚,纵容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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