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分配商家 闲鱼


**投诉主题**:闲鱼平台监管失责,租赁相机被恶意侵占后拒不处理,严重损害用户权益 **投诉对象**:闲鱼平台(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投诉人信息**: 姓名:金海馨 联系方式:135******** 订单编号:42730*********08531 --- ### **投诉事实与经过** 1. **租赁交易背景** 本人于2025年3月21日通过闲鱼平台发布相机租赁信息(商品链接/订单号),与租客张梦璐(平台账号:亚洲机智小孩)达成租赁协议。约定租期14天,租金50元/日,押金0元(支付方式:平台链接/线下转账)。租客于3月21日签收相机后,未按约定于4月4日归还设备,且多次拖延并失联。 2. **平台责任缺失** - **审核漏洞**:租客身份信息未严格核验,仅凭对方提供的身份证照片或学信网截图(若适用)即允许交易,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 **缺乏交易保障**:平台未提供规范的租赁合同模板或担保机制,押金设置远低于设备价值(如全新价1800元仅收1300元押金),客观上助长侵占风险。 - **售后推诿**:多次联系闲鱼客服,对方以“需报警后提供协查函”为由拒绝披露租客信息,且未主动协助追偿,导致维权陷入僵局。 3. **造成的损失** - 直接经济损失:相机市场价值8900元(附购买凭证或估价证明); - 间接损失:租赁收入损失XX元、维权时间成本; - 精神损失:因平台不作为导致的焦虑与信任受损。 --- ### **法律与平台规则依据**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平台未提供安全的交易环境,侵害用户权益。 2. **《闲鱼社区用户协议》** 平台宣称“提供信息发布服务,不参与实际交易”,但未履行对高风险租赁行为的风险提示义务,涉嫌逃避责任。 3. **司法判例参考** 多地法院已认定:平台在明知租赁纠纷频发的情况下,未完善风控措施,需承担连带责任(可附类似案例判决书编号)。 --- ### **投诉诉求** 1. **立即追偿**:要求闲鱼平台联系租客追回设备或赔偿等价金额8900元; 2. **平台整改**: - 建立租赁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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