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分配商家 天猫


我于2025年4月4日。在天猫平台刻电电器旗舰店,购买,三层保温隔热防烫电热桶。4月7日,收到货后发现不具备商家描述的保温隔热防烫功能,联系商家,让商家给出解释,商家不承认,我收到的东西与他描述的不一致。然后我联系平台客服,要求按照承诺的非正品4倍赔付规则,对我进行赔付,平台接受申请,承诺48小时之内,会和我再次联系。4月8日,平台客服与我联系告知我正在让商家提供商品凭证,让我耐心等待。4月12日15时,我再次联系平台客服,询问进展,被告知处理详情他不清楚,只知道我的这个订单商家已同意,退货退款,具体情况会有人24小时之内与我联系。4月13日22时,我再次联系平台客服(中途并没有人和我联系),被告知只同意退货退款,不支持我的4倍赔付要求。理由是,他们平台不是司法机构,我要求的4倍赔付,需要我找当地官方鉴定机构出具鉴定书并,走司法程序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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