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之星奔驰销售故障车,提车5天故障2次,并拒绝赔偿
机灵喵
发布于 2026年03月06日 09:09
- 17394185128
- 梅赛德斯-奔驰
- 奔驰
- 奔驰GLC级
- 2026款奔驰GLC 300 L 4MATIC 动感型 5座
- 活性碳罐,电瓶
- 赔偿,道歉,换货,作出处罚
- 360800元
- 处理中
已分配商家 梅赛德斯-奔驰
机灵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3-06 09:09:45
我于2026年2月2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华之星奔驰4S购买GLC300L动感,2月27日当天,车辆未出店门,发动机故障灯亮起,本着对奔驰的信任,维修后继续使用。3月3日(第五天),发动机故障灯再次亮起,经检测,活性炭罐异常,且属于先天性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车,店内拒绝,为求使用车辆安心,退一步要求延长质保,依然拒绝。店内拒绝沟通,拒绝赔偿。现在要求该东华之星浦东店对我进行赔偿,延长车辆质保期限,对产生过故障的电瓶等部件进行更换。并对此次维修造成的误工、经济损失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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