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平台以未显著提示的“同一账号仅一次退票权益”规则,拒绝消费者在退票窗口期内退
机灵喵
发布于 2026年04月15日 11:28
- 17395952901
- 猫眼演出
- 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不予退款
- 退款
- 698元
- 已回复
机灵喵
补充投诉
04-19 17:07:45
猫眼第5次在微信支付中擅自标记“处理完成”拖延,至今未正面回复。本人已向北京12345投诉猫眼(东城区文旅局处理中)。距离演出仅剩6天,猫眼试图拖延至演出开始。请黑猫平台记录猫眼的不作为行为。
机灵喵
补充投诉
04-17 13:10:03
距离杨千嬅杭州站演唱会还有8天。猫眼仍未给出任何实质性解决方案。 本人诉求:全额退款698元。 猫眼以“同一购票人仅享一次退票权益”为由拒绝,但该规则在我第二次购票时没有任何弹窗、加粗、变色等显著提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未尽显著提示义务的格式条款对消费者不发生效力。 本人已同步向12315(北京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举报,并在微信支付、消费保等多渠道投诉。请黑猫平台继续敦促猫眼在演出前解决。
机灵喵
补充投诉
04-16 11:51:27
已隐藏内容
机灵喵
补充投诉
04-15 15:06:26
2026年4月15日,猫眼客服(工号263***)致电本人,通话录音整理如下关键内容: 本人明确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限制消费者核心权益的条款,必须用弹窗、加粗、变色、单独勾选等显著方式提示。本人第二次购票时,猫眼未以任何显著方式告知“本次购票将不再享有退票权益”,仅以普通页面公告文字展示,字体小、颜色浅,与背景混在一起,未尽到法律要求的提示义务。 客服回应:“页面公告就是明确展示”“字体都是统一的”。本人追问:哪一步有弹窗、加粗、变色或单独勾选框提示?客服未正面回答,转而询问“还有其他新的问题吗”,试图终止对话。 本人诉求不变:按页面承诺的退票截止时间,全额退款698元。通话录音文件保留备查。
已隐藏内容
已分配商家 猫眼演出
机灵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4-15 11:28:59
我之前买了598的票但考虑到场馆音响问题,我退了,换成卖演唱会同场次698的票。现在我在退票窗口期内申请退票,被客服以“同一购票人仅享一次退票权益”为由拒绝。客服工号263***。 问题在于这个“同一账号同一场次仅享一次退票权益”的规则,在我第二次购票时,猫眼平台没有任何弹窗、加粗、变色等显著方式提示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猫眼未履行提示义务,该规则对我无效。 我的诉求:按页面承诺的退票截止时间,为我办理全额退款698元。 我的订单编号是273********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