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于3月26日在京东FILA斐乐官方旗舰店购买商品后,该店铺在3月30日在此商品快递途中安排了拒收,但是我本人并没有拒收,没有收到任何来自快递员的电话和短信。并且商家以缺货为由要求我退款。如果商品是缺货,那商家发给我的是什么物品?是否是虚假物流?如果商品是缺货,27日商品为何又再次上架显示现货?所以我认为fila此行为实为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我有权利要求商家在明确有货的情况下为我发货。并且《消费者权法》第55条,该商家构成欺诈,我要求赔偿我3倍的价格597元。 二、斐乐店铺称大额优惠券为设置错误,一方面,通过对比斐乐在京东淘宝的售价以及美国亚马逊的价格,可以发现国内斐乐鞋与国外斐乐鞋定价差距大概在1-3倍左右,那么我认为我可以怀疑该店铺是通过先提价再放大额优惠券的方式吸引流量做活动,类似活动已经屡见不鲜。另一方面,据个人了解,斐乐店铺所称的大额优惠券大约是于2020年3月26日下午2时许发放,而我在领取优惠券后是在26日晚上11点59分才下单,中间几乎十个小时的间隔时间,该店铺未进行任何风控和下架处理,并且在27日该店铺商品都是有货状态,不存在缺货情况,因此有足够理由怀疑该店铺在通过虚假活动“钓鱼执法”,以达到赚取大量流量和销售额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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