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爱喵
发起集体投诉
04-24 15:07:20
本人2019年12月18日在英孚语言培训(成都)有限公司教育天府广场分公司报名。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宾隆街1号1栋8层。总学费:28799元,中心缴费:2900元,通过有钱花APP分期24期贷款:25899元。总学费:28799元,中心缴费:2900元,有钱花贷款:25899元。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感到这样的课程是在浪费我的时间、精力、金钱,所以我在2020年4月正式申请退款。理由如下: 1.课程老师教学质量与承诺不符。 2.中心课程安排不合理,定课难,课程多次重复。 3.学习系统瘫痪,网络课程含金量低,与线下课程无衔接。 4.英孚一直按照合同上实行霸王条款拒绝退款。 在我申请退款沟通期间,英孚工作人员相互推诿,拖延时间,合同上只是说明付款30天内可全部退款,并没有说30天后不能退款,现在因为疫情影响,我无法在承担每月1079.12元的费用支出。我再次申请英孚退我没有上课的课程费用,并终止合同。 英孚虚假宣传,诱导贷款,霸王条款,隐瞒部分合同条款,严重违规,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英孚诱导贷款、霸王条款: 1、偷换概念,诱导办理“培训贷“。在签合同付款时,销售推荐我办理了分24期付费。当时声称“给你办线上分期付款,”一再强调分期付款可减轻一次性付全款的压力、“免息”等,弱化“培训贷”的贷款属性及风险,诱导我使用“培训贷”进行付款。在此期间一直是销售顾问指导操作,然后催促我合同签名,盯着我办理分期。我没有被明确告知贷款风险。 2、未尽提醒义务。在我要求退款时,不管是销售还是退款部门,均表示超出30天退款期限,不能退款。签署合同时销售并未提及这一点,且合同内容里没有超过30天就不可以退款的字样。英孚并没有尽到采用合理的方式提醒和说明的义务,违反了《合同法解释二》第9条。 3、 霸王条款,英孚单方面免责。英孚执行的是预付费付款方式,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培训机构和消费者签订的“不准中途退学退费、或者超过一个月就不允许退学退费”的条款内容是单方免责的格式条款,应属于无效条款。当消费者希望解除协议并退费时,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退还剩余课时的费用。所以,此合同违背了《合同法》所定的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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