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5月7日下单,5月10进行签收的。买这个产品是因为和同事一起使用了一瓶,想回购,看到平台有活动,我此前也在平台购买多次,才选择在洋码头购买的。 基于这个前提,有信任,就没有拿到货后立即去鉴定真伪,所以就在5.16日,使用第二次的时候,感受和效果都不如之前用的时候,考虑到皮肤状态没有在第一次就贸然下决策。然后就在当天去进行了app鉴定。(说明一下,这个app也是之前对在平台购买的其他物品进行过多次鉴定,所以认可度还可以)。然后鉴定为假货。我想到平台的承诺,说假一赔三,就去和客服说,可客服说必须在7天内提供有法律依据的鉴定报告,才能履行平台承诺。我觉得此处,洋码头在宣传上面有虚假信息成分。不予以处理。之后,我就说那需要买手提供物品的采购记录。结果平台去找到两张购买记录,一个是19年的,一个是20年2月份的。无论是商品数量还是编号,都无法证明是我们手里的这款商品。我就再次要求平台提供,他们是如何帮忙鉴定真伪的凭证。结果平台,依然说,这就是我们可以提供的,如果你不认可,可以提供具有法律依据的凭证。此处,我觉得洋码头过分包庇买手。这样我们消费者就很难办了,如果我买个护肤品,就要立即去鉴定,那平台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和那些微商代购又有什么区别呢?做平台的意义不就是提供保障吗?所以,我对诉求是,洋码头必须提供如何证明此款商品是正品的依据并可有相关信息证明,我们手里的就是卖家在国外代购的。否则,就履行平台承诺,假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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