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0.5.1日与自如续约至2021.4.30,10.18日下午突然接到管家电话,以疫情导致公司亏损为由告知我他们与房东解约了,希望我们10月底搬走,我当时很惊讶,疫情年初就开始了,这套房子我于2019年5.1号开始入住,今年五月续租,并且自如每月涨了我200的房租,且全额服务费,相当于我今年比去年租房价格每月高了500左右。难道今年五月份疫情不比现在严重吗?既然公司亏损严重当初为何跟我续约?自如的亏损是他们企业自行决定的后果,亏损并不属于不可抗力,这是法律常识,房子好好的并没有灭失,房子也没有感染新冠,疫情是不可抗力,但疫情并不影响他们继续租房子给我,凭什么以此单方解约并拒赔违约金呢?目前才几天时间要我们找房根本不现实,并且价格都普遍涨了,此事深圳很多自如客都遇到了,都是10月中旬开始自如陆续这么通知大家,自如客大多数是刚毕业或者工作没几年的二十多岁年轻人,现在自如那边就是不回复冷处理不理大家。希望政府能维护我们年轻人的合法权益。要求自如按合同执行,赔偿一个月租金及搬家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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