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灵喵
发起集体投诉
10-13 18:00:27
本人2021年6月21号收到在拼多多上买的5斤山楂条,商品生产日期标的的2021年6月1日,保质期为12个月,商品全部是单独小包装,没吃就没拆过,由于购买数量较多 一时半会也吃不完,21年9月25晚拆开一包咬了一口发现味道不对,已经变质随后又拆了一包发现有大量活体蛆爬行。于是跟商家进行交涉,商家不承认自己所售食品有问题,理由是现在店内的食物没有问题,本人后向拼多多官方投诉商家,但是拼多多客服的解决方案令我不满,仅仅赔付20元。 首先,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该情形我有权主张退款以及1000元的赔偿。其次,该条法律亦规定首付责任制,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先行赔付,不得推诿。经营者和生产者谁最终承担责任与消费者无关。 我作为消费者也是吃到变质食品的受害者,维权的目的不是为了多少钱的赔偿,要的就是商家的态度和他积极处理的方案。但是商家以及拼多多平台的回复并没有积极承担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