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号中山市小榄汇丰城店试驾,当天晚上下定金,销售要求当天电子签合同说保留权益,并没有告知签署合同3内不要可退定金。试驾中我询问销售何时提车,销售回答1月份提车。签署合同5天后,我在网上看到p5推迟交付,我在小鹏app上咨询提车时间告知19~20周,春节后提车,与销售承诺时间不符合。本人多次投诉小鹏APP客服寻求解决问题,小鹏汽车并没有理会。由于签署不平等合同,合同内容并未告知提车时间,也未签补充协议,属于欺骗消费者行为。小鹏汽车认购书通用条款证明订单可转让他人,先我找到他人转让订单,小鹏汽车销售门店拒绝转让,拒绝退款。一^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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