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6月25日经他人介绍在龙华区比亚迪恒泰昌4S店洽谈购车事项,当天该店销售陈国庆表示订高配到车快,三个月可以到车,并表示争取在国庆节前交车(2021年10月1日),本人信以为真,遂4S店缴纳一万元订金并签订秦plus dmi订配版汽车购车合同。 交钱后,该店给本人一张缴费收据,未给本人购车合同,当时因熟人介绍,故未在意此事。9月29日,待本人与销售陈国庆联系时,其表示没车交付且其本人会离职由别的销售对接,另外还表示“先交首付可以提前拿车(详见附件截图)”,但本人没答应。 于10月15日起,该4S店另一名销售詹浩与本人对接,经多次询问依旧表示无法交车。本人于10月21日在车质网投诉比亚迪消费欺诈不兑现承诺的行为,比亚迪将该投诉下放4S店对接处理后不闻不问。 本人拨打比亚迪400客服,客服人员说来说去就一句“好的,我这边帮你记录下来,稍后由销售跟您对接。”要求客服查询4S店是否将本人的订单上传比亚迪系统,客服就一句“我这边无权限,非常抱歉”。后本人与销售沟通及通过网络信息得知比亚迪实施“昆仑战役”营销,刻意将汽车分配于其他非一线城市地区,导致造成该消费欺诈事件发生。 后销售表示比亚迪根据投诉量多少来分配汽车,让本人先撤销投诉,并表示12月有忘提车,最差年前可以拿到,后本人撤诉。本人一度向销售要签订的合同(或复印件),销售以各种理由不予提供。 时至2022年1月22日,211天,接近7个月的时间过去了,依然告知本人无法交车。 消费欺诈。以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要求查看合同而不出示、收受订金订立合同7个月而不履行承诺一推再推,该事件情节恶劣,严重违背了民事行为的诚信原则,严重影响了本人的购车计划及出行计划,对本人造成了精神损失,枉费本人力排众议支持购买国产车的爱国心。 对此,本人提出以下诉求:10日内交车或退赔订金10000元、精神损失费3000元及订金孳息155元。 想必,比亚迪接到该投诉后又是丢给4S店处理,把锅甩给4S店。 想罢,顿感索然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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