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家住在建设路附近,经常到盒马购买海鲜,海鲜部门对我很熟悉,期间购买水果在几千元左右,一点烂了从未找过她们, 再5月25号中午海鲜水产部门进行购买并在店内加工食用后,再水果部购买高山大樱桃{车厘子}一盒,价格49元多。因是塑料盒子装好销售,当天下午回家食用第一层大概10多颗无问题。晚饭后继续食用,看到下面有类似发白的东西,轻轻抛开一看,下面右边的车厘子全部发白并且长毛出来,带有严重异味。左边的一部分车厘子没有长毛,但有明显霉点在上面。 当晚因时间问题,只有拨打盒马全国客服热线,客服给我解释是农副产品,不是包装产品,这种情况是正常的,试问一个全国连锁就是这样推脱,包装按盒装销售的不是包装产品?难道是散放供顾客自己挑选吗? 第二天建设路门店联系我,带着车厘子去到门店,一位女士和男士接待,一样的理由农副产品,不属于包装食品只赔偿3盒车厘子,我不接受,都发霉,就证明是放了很久,且店内检查极度不负责,检查盒子底部就能发现,缺还在销售。当天好在只是我老公吃了,26号白天有拉肚子, 如果是孩子和老人吃了,请问是什么后果?我要求按食品法一千按一千赔付。 结果28号我催下联系无法处理!我要求退给我车厘子,被告知当天中午也被丢掉,并未通知我!要求盒马按协商过程出具情况说明,被告知无法按当时沟通填写。摆明销毁证据!推脱责任!最后去了派出所,经过4个小时,盒马可能也用出毕生之学,钻空子,逃避责任! 一个大的连锁,没有处理完,协商未果直接销毁丢弃证物,让人恶心!也痛心监管部门的不力作为! 如门店说没有问题,她们吃下去,我也可以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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