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灵喵
发起集体投诉
03-27 21:30:42
我于2024年3月27日13:00在秀动平台购买了3张4月6日 BILLKIN TEMPO TOUR,总价 1956元。后面发现朋友在别的平台用同样的身份信息也买了3张652元的门票,本场演出实名制购票一票一证,同一个主办方有多个购票平台,但平台购票设置却存在漏洞,导致本人及多名消费者重复购票,损失票钱。客服以平台规定不支持退票、客服没有退票权限为由拒绝退票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利自收到商品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演唱会门票不属于不可退货范畴,不影响二次销售,而且现在还是预订阶段,没有出票没有出座位号,也没有纸质票,我也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服务。作为经营者需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提供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退票退款。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4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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