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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喵
发起集体投诉
08-14 22:48:40
我在2024年8月14日购买了大麦平台的登陆计划马来西亚演唱会门票,因为个人原因无法到场,申请退票。 退款时限为2024.08.12,而退票回流却在2024.08.14,超过退票时限,不予退款,属实是霸王条款 1.格式条款中,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必须明确标注的形式提请注意,这个“无法退款”标注的极其隐晦,没有弹窗,无法及时看到。 2.登陆计划改规则,两次标注的演唱会时长不一样,重大变更没有取得消费者的同意,在购票时不知情。 3.跨境东南亚演唱会,有人身安全风险,未成年购买,是引导未成年人出境东南亚,违法。 4.服务提供方主张演出票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的行为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5.服务提供方关于演出协议的主张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违反民法典、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售票平台不能改退票的单方面规定,构成了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而限制、排除了观众在合理时间内退票或者转让的合法权益,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经营者责任,违反了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 基于上述理由,本人在与服务提供方协商未果后,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服务提供方按照法律规定如实履行退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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