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喵
发起集体投诉
09-01 23:10:38
本人手机号码为130******29,近期在未收到贵公司任何通知及沟通的情况下,贵公司擅自将我原先订购的 5G副卡基本套餐(极速服务)进行退订,并强制订购了4G全国流量王-29元/月套餐。更为严重的是,贵公司在办理相关业务时,竟冒充我的签名,伪造我的个人信息。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属于典型的欺骗消费者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贵公司在未与我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擅自退订我已订购的5G副卡基本套餐(极速服务),明显违反了这一条款,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贵公司在未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为我订购 4G全国流量王-29元/月套餐,属于单方面违约。 此外,贵公司冒充我的签名,伪造个人信息的行为,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关于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信息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本人特此严正声明,要求贵公司: 1. 立即恢复我原先订购的 5G副卡基本套餐(极速服务); 2. 对贵公司擅自变更业务的行为进行解释并给予合理的赔偿; 3.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如贵公司未能及时解决,本人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权利,并将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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