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灵喵
发起集体投诉
10-23 15:53:53
一、众安保险以所谓的既往症拒绝门诊险理赔 本人通过支付宝购买的众安在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众安保险)的好医保门诊险,保障期限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29日,本人于2024年8月18日在北京丰台医院消化科门诊就诊,本人主诉为偶尔出现饭后烧心,最早出现该表现大概半年多不到1年。医生诊断为反流性食管炎,开具病历写的1年出现反酸烧心,费用共计429.58元,后在支付宝提交门诊险报销,众安保险以1年前的既往症为由拒绝理赔,众安保险给的解释是保单生效之前存在烧心的表现,即为既往症,拒绝理赔! 经与众安保险电话沟通后,可与医院协商修改病历,将1年出现反酸烧心修改为半年,本人多次沟通后无奈只能去医院修改,并加盖了公章后提交众安保险理赔,众安保险以“未加盖医务处公章拒绝赔”!! 二、本人质疑 1、既往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由保险公司自己说了算,还是需要医生诊断后认定。 2、1年前的偶尔烧心表现就可以认定为既往症?1年前的烧心表现就认定为1年前就是反流性食管炎?偶尔的表现等于既往症? 3、保险公司不能做到普惠大众,却从合同文字上做文章,玩把戏,拿着十几页合同和专有名词忽悠大众百姓,试问众安保险你做到普惠大众了吗? 4、医院盖章后不认可还要加盖医务处公章,众安保险在理赔过程中层层阻碍,层层加码,目的就是拒绝理赔。试问众安保险你是怎么做到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了呢? 5、试问众安保险公司是怎么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的? 6、门诊本身是一种频繁的、比较反复的常见病的就诊方式,保险公司以既往症为限制拒绝理赔,要求取消该不合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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