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维权:淘宝平台未及时解决商家保证金不足导致的退款问题
集体投诉量141
集体处理率2.84%
- G17377276624
- 阿里客服
- 淘宝商城
- 无法退款
- 退货退款,赔偿,作出处罚,道歉
-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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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集体投诉已优先处理
正义喵
发起集体投诉
11-06 23:18:08
我在2024年10月27日在淘宝一家店铺买了两瓶香水,店铺名为Gg美,买了一瓶1380元,订单编号为:41004*********50443。由2024年10月31日到货,收到货后,发现是假货,于是向商家提出疑问,商家他们处理让我等着,如果真的商品有问题,那他们将会对这个问题进行负责,但是当第二天,我给商家发消息,商家就一直不回复,于是当我点开商家店铺的时候,我才发现商家已经把所有商品下架了,保证金也全被转移走,这我才意识到被骗了,于是向淘宝平台客服寻求帮助,平台客服说正在处理,客服说确实违反了平台的规定,但是商家保证金不足不足以给我退款,说正在催缴,让我耐心等待90天,让我等90天,90天之后售后都自动关闭了,平台为什么会给出这样的结果,保证金不足为什么要让商家开店铺,消费者的利益出现了问题为什么不及时解决,而且我的订单还在七天无理由退款时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表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如果商家跑路且保证金不足,消费者可以向淘宝平台追责。七天无理由退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你们平台是一点也不管吗?作为消费者,我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吧,那么淘宝平台作为第三方担保人,在你们平台购买的东西,你们有义务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吧。让消费者丢失自己的权益?我都不去追究假货的问题了,但是你连最基本的退款都不给退,这是什么意思?不把法律放眼里吗?我也是一个讲法懂法的人,既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以及你们平台的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在这里,那么就必须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商家跑路和我们消费者无关,是你们淘宝平台监管不当,失误造成的,你们平台应该遵守法律法规,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结果,也应该对消费者负责任,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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