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充充平台未明确告知收费标准的投诉
集体投诉量1
集体处理率0.00%
- G17377487620
- 聚充充
- 虚假宣传,阴阳合同
- 赔偿,道歉,作出处罚,改善服务
- 已关闭
机灵喵
发起集体投诉
11-13 17:30:56
本人于2024年11月11日,和朋友在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主山街道海记·潮味饭店吃饭,期间,手机电量不足,于是在店里通过微信扫码,借了一个聚充充共享充电宝,扫码时,平台显示借用充电宝费用为2.5元/小时,于是我借用了两个多小时,但是当我吃完饭,去还的时候,还进去后系统直接扣费12.5元,当时我就懵了,我叫了店里服务员确认,店员说不清楚这种情况,叫来了大堂经理,经理看完后也告知我不太清楚,当时比较晚了,我就直接坐车离开了,第二天,我就在微信小程序发起了投诉,后面退还了我5元费用,但是平台却没有任何的道歉或是其他,只是生硬的告诉我,针对不同店铺和地区定价不同,这是在把用户当大冤种对待啊,对于这种不诚信经营的行为,我一定会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不是钱多少的问题,对于此类行为,我也希望有关部门能予以规范,早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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