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nova12pro手机质量差,诉求更换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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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启掉电20,充电慢,拒绝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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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喵
发起集体投诉
01-15 14:38:16
本人于2024年3月21日14:40分在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华为授权体验店(中心街)清苑区中心街北侧23号购买一部华为nova12pro手机,付款3699元。三包有效期截止2025年3月22日。使用十天后出现接听电话无声音、信号差、软件卡顿无法正常运行问题,并于2024年4月17日联系销售询问,销售让进行开关机与系统升级操作。使用三个月后出现掉电快问题,每次重启平均掉电20,最严重的一次掉电40。于2024年8月6日再次给销售打电话,销售让去售后检测。接下来的10月11月12月1月因为充电慢,电量40充到100需要一个半小时的问题多次去线下售后门店: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华为授权服务中心(清苑迎宾东路)和线上客服工程师联系。线下售后工作人员已施行的维修为:1.硬件检测、2.手机留观、3.手机主题更换、4.充电器更换、5.恢复出厂设置。线下门店维修的时间为:2024年8月6日、2024年10月26日、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1月30日。线上工程师检测指导维修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12日。线下售后门店与线上工程师均认为手机充电确实存在问题,截止目前,手机充电慢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手机存在质量问题的现象依然存在。本人于昨日(2025年1月14日)再次联系线上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不予换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手机三包有效期内(通常是一年),如果手机出现性能故障,售后人员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如果手机经过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这是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得到应有的保障。目前手机充电慢问题已与贵公司工作人员多次联系维修包括但不限于主题更换、恢复出厂设置,仍未能解决。因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手机三包法规定申请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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