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武汉学诚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签约时隐瞒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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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学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虚假宣传,签约时隐瞒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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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喵
发起集体投诉
02-09 14:38:04
该公司原于桂林出行网公布消息“桂林已明确!1月6好开始”的招生信息。(该内容现因违规无法查看,就是被投诉了)对接人员(微信号:招生-刘老师)与我交流后,开始解释所谓的“老生政策”、“限时招生”、“审核报名入学”这些内容来混淆我的判断,让我误以为该机构能够提供“免试本科”的服务,也就是与学校有合作,能够免去该大学的入学考试,而非该机构的入学考试。(之后于爱企查查询寻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后,根据现有信息,武汉学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范围不足以支持其独立实施“入学考试”或“审核通过入学”的招生行为,该公司的营业范围包含“招生辅助服务”,但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此类服务通常指为学校提供招生咨询、宣传推广等支持性工作,而非直接参与或替代学校本身的招生录取流程。若该公司以自身名义宣称“审核通过入学”“免入学考试”,可能超出“辅助”范畴,涉及对教育招生权的越界操作)。而且该公司声称的不属于成人高考,但是按照该机构描述的拿证流程就是要参加成人高考获取函授本科的入学资格,再通过学习考试获取毕业证,因为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考试方式了,该公司提供的信息纯纯在混淆视听。而且审核过程中,提供的审核图片不完整,没有完整的界面信息,只有单一的截图,而后我需要对方提供完整的图片对方也没有明确回复我。 在交易过程中,该公司先让我提供个人信息以通过所谓的“入学审核”,而后收取的入学的费用,才通过他们的报名审核,生成入学的协议于我签订,此时我才了解到该协议里面的内容,在此之前,该公司没有向我声明协议中的条款。学费组成为3000元的直接支付和该公司提供给我的支付宝分期付款服务(实际由观橙助学中心提供)。 根据整个过程,该公司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欺诈需退一赔三)和《民法典》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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