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喵
发起集体投诉
02-10 16:36:29
本人于2024年2月9日期间通过贵司官方渠道订购的“量子密语功能-15元包月”业务(方案编号:24FJ101***),经了解,与其他用户(手机号173********)订购同一备案号业务(24FJ101***)后,贵司客户经理1235号已明确答复“流量,语音,短彩信按照修改前资费公示超出套外0元执行”并解决其扣费问题。(附录音凭证) 然而,在相同业务规则下(业务备案号,方案号相同,仅订购时间不同)电信却异化处理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信服务规范》中的公平原则,损害消费者权益。 现提出以下诉求: 依据备案号24FJ101***的统一资费规则,确保已订购该业务号码套外流量、语音、短彩信按“0元/KB”执行,与其他用户享受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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