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喵
发起集体投诉
03-13 20:05:32
关于中免集团会员积分管理制度缺陷的投诉及权益主张 致中免集团客户服务部: 本人作为贵司注册会员(会员号:100********),现就贵司会员积分管理制度存在的系统性缺陷及侵害消费者权益事宜提出正式投诉,具体陈述如下: 一、投诉事项 1. 积分有效期告知义务履行缺失 本人账户内累计的1581积分于2024年7月1日被单方面清零,期间未收到任何有效形式的到期提醒。经查证,贵司主张的短信提醒系统存在明显技术漏洞,导致包括本人在内的众多会员未能获知积分有效期信息,已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的知情权侵害。 2. 格式条款存在表述歧义 贵司现行《会员手册》关于积分有效期的表述存在严重歧义:既称"购买当月起的36个自然月",又规定"自成交日起计算",两种表述存在明显逻辑矛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格式条款解释规则,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3. 制度修订存在溯及既往嫌疑 贵司于2025年1月8日修订的《会员手册》新增"积分有效期计算示例",此修订行为实质构成对原条款缺陷的自我确认。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通过补充协议作出对消费者不利的变更。 二、权益主张 基于上述事实,现提出如下主张: 1. 立即恢复本人账户被清零的1581积分,并延长有效期至恢复之日起次月月底; 2. 对2020年1月1日后所有非正常过期积分建立追溯核查机制; 3. 优化积分提醒系统,在账户登录界面增设明显提示功能; 4. 就格式条款歧义问题向全体受影响会员作出书面说明。 本投诉依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二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提出,望贵司给予书面答复。如未能获得妥善解决,本人将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附:会员消费账户部分截图、积分过期扣除证明、原会员手册相关条款、现会员手册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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