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转平台欺诈!我的血汗钱该如何讨回?
集体投诉量1
集体处理率100.00%
- G17381011193
- 转转客服中心
- 产品质量问题,涉骗,未履行保价承诺,售后服务欠缺
- 退款,作出处罚,改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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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喵
发起集体投诉
03-18 05:09:11
尊敬的黑猫投诉平台工作人员: 您好!我是消费者,现向您反映青岛转转世界科技有限公司中山第三分公司(转转二手门店,中山石岐大信新都汇店)的不良经营行为,希望能得到平台的帮助。 [购买日期],我走进这家转转二手门店,本想挑选一款性价比高的手机。在店内,一台标价5648元、标注为95新的OPPO Find N3手机吸引了我。商家通过门店展示以及APP宣传告诉我,该手机外观仅有轻微使用痕迹,各项功能完好,性能与新机几乎没有差别。购买时,商家只是简单提了下外观和基本功能正常,没有给我任何详细的检测报告或说明。出于对转转品牌的信任,我完成了这笔交易。 可谁能想到,这竟是一连串糟心事的开始。母亲使用这部手机没多久,就频繁遭遇故障。先是屏幕触摸间歇性失灵,操作起来极为不便,接着手机在正常待机时突然自动关机,再也开不了机。这和商家宣传的95新手机质量状况完全不一样。 我把实际拿到的手机和商家APP上展示的图片一对比,发现了很多不一致的地方。APP图片里的手机外观近乎完美,没有明显瑕疵,我收到的手机边框却有不少细微划痕;宣传说手机屏幕显示清晰、色彩鲜艳,实际屏幕偏色严重,显示效果差。这让我高度怀疑这部手机是翻新机,根本不是所谓的95新。 我带着问题去找商家解决,他们的态度让我特别失望。工作人员坚称手机故障是我使用不当造成的,拒绝保修。我质疑手机是翻新机,要求他们提供手机来源和检测证明,他们不仅不提供,还言语推诿,完全没有了销售时的热情,一心只想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商家的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消费者,广告主需对内容真实性负责,他们APP上的宣传和实际商品严重不符,就是虚假广告。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提供商品应依法履行义务,销售时商家没如实告知,售后又百般推诿,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和商业诚信。 我作为普通消费者,只是想买到质量有保障的商品,没想到遇到这种事。所以,我诚恳希望黑猫投诉平台能关注我的情况,介入调查,督促商家退还我5648元购机款,曝光他们虚假宣传和不良售后的行为,防止更多消费者受害。 期待平台能尽快给我一个满意答复,帮我维护自身权益。 投诉日期: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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