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喵
发起集体投诉
03-31 09:37:19
华硕电脑质保期中无法享受免费服务 1. 购买情况 商品:华硕笔记本-灵耀14 购买时间:2024年4月11日 销售方:九龙坡区臻有源电脑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MAD3KB8K71) 2. 故障情况: 2025年3月22日,电脑在正常使用中突发断电,插入电源后可正常使用,经初步判断为电池损坏。 3. 售后过程: 送检机构:华硕授权服务中心(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29号附84号,华宇1983一楼中庭铺面;电话:023-861*****) 和华硕售后多次沟通无果:我提交了发票,支付凭证,销售单,但是华硕售后始终不认可我出具的证据,理由为电脑出厂日期太久(2021年)以及发票没有标注产品购买日及序列号,以出厂日期开始计算,认定质保期已过,要求我自行支付电池更换费用,初步估计594元。 诉求 要求华硕售后执行国家3包政策免费维修质保期内的电脑。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