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爱喵
发起集体投诉
04-01 21:50:45
我于2025年3月24日在唯品会平台自营店铺购买雷朋墨镜一副,页面显著位置宣传为偏光镜,并未区别说明。 我在第一次收货后发现该副眼镜无法验证真伪,并且并非偏光,而询问平台客服,其坚称该款墨镜为偏光镜,于是申请换货。换货收到商品后尚未检验真伪,而发现收到商品依然不是偏光镜而是普通镜片。客服再次坚称为偏光镜,直到我出示多个页面及实物证据对比,才承认是普通镜片。既然对外宣传是偏光镜,并且消费者正是因为页面标识为偏光镜才购买,那就应该按偏光镜进行换货。在申请售后处理后,3.31第一次客服来电,告知诉求,客服未进行处理,仅表示会按照消费者意见修改页面信息。 4.1平台另一客服来电,表示唯一处理办法只有平台赔付100元消费券,消费者只能选择接受该方案,或选择退货,并威胁超出退货期限无法处理,态度豪横。我提出之前的客服反复坚持是偏光镜,是平台宣传的问题,于是该客服表示,那就无法处理了,没有其他方案,并在消费者未说完的时候率先挂断电话。 作为在唯品会多年购买的消费者 , 唯品会店大欺客,平台虚假宣传了卖出的商品货不对板,普通消费者就只能接受你几十一百的赔偿然后含泪收下货不对板的商品? 投诉诉求: 虚假宣传应退一赔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要求退还货款并按价款三倍赔偿(最低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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