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喵
发起集体投诉
04-07 21:58:58
本人于2017年(在校大学生期间)通过分期乐平台线下推广人员诱导注册并使用其贷款服务。现结合法律法规与平台违规事实,提出以下投诉: 1.根据原银监会2017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暂停网贷机构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然而,分期乐工作人员通过校园地推、虚假宣传“低息分期”等方式,诱导本人隐瞒学生身份(勾选“非学生”选项)获取贷款。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01刑终169号判决书已明确认定分期乐“主要服务大学生群体”的事实,该行为直接违反国家强制性监管规定。 2.合同欺诈与不透明 分期乐以“服务费”“担保费”等名义变相收取高额利息,且未在合同中明确披露真实费用构成,仅在APP中设置“24小时临时查看”权限,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26条。此外,平台与合作银行,采用“委托贷款”模式,但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认定此类合同因违反金融特许经营规定而无效 3.分期乐催收方曾多次骚扰本人亲属及朋友,并伪造“律师事务所”“信访局”等法律文件威胁还款,违反《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第13条及《刑法》第279条(招摇撞骗罪)。平台非法获取并泄露本人通讯录信息,侵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规定的隐私权 4.现要求分期乐平台退还本人在你方平台使用期间所支付的除本金以外的所有利息,并就违规放贷、合同欺诈、暴力催收等问题公开致歉,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