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喵
发起集体投诉
04-10 13:45:31
本人于今年1月份花费12999元购入华为mate70rs(防水等级IP68+IP69)一台,4月2日晚由于该手机表面略脏,因此洗手后顺带用水首次冲了下该手机表面,本人还有一部iPhone16 plus(防水等级IP68,防水性能略逊于华为)同时在用,并且此前多次用流水冲洗过iPhone表面,均无进水情况,因此当天并未注意华为手机的进水情况。4月3日下午,我无意中发现华为手机三个后置镜头中的两个镜头的内部都聚满了小水珠,因此在4日一早去到华为成都和悦广场店维修部门。在向维修人员描述情况后,维修人员表示手机只需要在他们的仪器上高温烘干一天即可,要我第二天即5日去取。但是实际情况是手机在高温烘了两天后(6日一早)镜头内部的水珠还是没能去除,甚至有增无减。此时,维修人员致电给我,表示手机需要开盖处理,但开盖后手机就不防水了,需要返厂重新做防水,返厂时间约15个工作日。由于我近期要出差,最一开始我本着尽快解决问题的原则,提出以旧换新的方案,自己贴点钱解决。而门店的销售人员评估该手机回收价为3400多元,且该名销售人员表示她经常用水清洗自己的华为手机,但从来没有进水的情况。我便改变了主意,先不说我这部用了不到3个月的价值12999元的手机在其他功能完好(送修之前)的情况下,镜头进水被折损将近10000元是否合理。单说华为自己的员工经常清洗自己的华为手机都没有出现过手机进水的情况,那么这就足以说明我这部手机是瑕疵机,因此我要求售后人员为我更换新机。售后人员以手机超过三包期为由,拒绝了我的诉求,表示高温烘干是可以修好的(之前还说必须开盖,现在改口说烘干搞得定,拿我们消费者当猴耍吗)。我认为华为这种过三包的说辞完全是在耍流氓,不能因为我在购机15天内没有发现手机不防水就让我来承担他们品控不过关的这个后果吧。那华为没有在宣传手机防水时加上时间限定“只限15天内”是否构成了欺诈消费者???再来说他们所谓的“高温烘干”时间长了肯定会影响电池寿命并且带来安全隐患,我们消费者的命不是人命吗?我随即提出两个解决方案,第一,换新机;第二,如果当天(6日)下班前华为可以把手机烘好,我立马拿着手机走人——三天烘烤的电池安全隐患我认了。售后人员承诺会上报情况,但直到8日15:00前我也未收到他们的回复。于是我拨打了12315投诉,在拨打了投诉电话后,华为的工作人员(由于字数限制,请见下方“其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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