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信5G套餐问题多,下架公告不公示
集体投诉量36
集体处理率100.00%
- G17382894413
- 中国电信客服
- 违规拒绝办理业务,欺骗用户,区别对待,涉嫌违法
- 作出处罚,恢复办理相关业务权益
-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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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集体投诉已优先处理
洞察喵
发起集体投诉
05-13 17:07:28
本人于5月13日申请将手机号原套餐转入5G畅享59元套餐同时勾选49流量畅享卡可选包,功能费0元/月(可将59元使用费优惠到49元)和49元流量畅享卡-1元权益包,功能费1元/月(80g国内流量,并获得流量畅享特权),最开始客服告知必须线下办理,在我根据工信部条例进行对抗后,其又更改说法为49元流量畅享卡-1元权益包这个业务已下架。这种前后矛盾的说法我无法确认是否属实,但是在中国电信app资费专区我未查到该业务的下架公示。在我要求客服出示下架公告后,他们无法提供。现在又说该业务为政企业务,但是根据行业共识,其他地区电信都会在政企业务前标识政企两字,口头说是政企业务并不合规,同时也没有法律法规允许政企业务不用公示,同时我去咨询了宁夏银川当地的电信营业厅,该套餐在四月份时一直面对公众进行办理,这不符合政企不面对公众办理的性质,这严重违反了以下规定, 1.工信部在2025.4.30号提出的“明白办,放心用”行动 一、落实资费公示要求。在基础电信企业网上营业厅和APP设立资费公示专区,集中公示面向公众用户的全量在售资费方案,未公示不得销售。资费方案应要素齐全、内容简洁、清晰易懂,不得繁琐冗长、出现模糊不清的表述,或隐瞒淡化限制性条件。要结合实际精减资费方案种类数量,优化资费规则,对于易造成用户混淆、误解、引发争议的,及时予以清理。 2.根据工信部国资委发布文件,运营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用户转移套餐,业务套餐下架必须提前30天公示,资费出台也要备案时间,但是不需要向工信部报停。 3.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赔偿 注:政企套餐因涉及企业客户长期合约,下架公告要求比个人套餐更严格,通常需通过官网、营业厅等多渠道公示 根据以上条例,我要求宁夏电信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立刻执行工信部条例,为我更改套餐并勾选相应服务,否则提供下架的备案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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