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喵
发起集体投诉
07-11 20:23:08
实名举报荟萃楼珠宝松原江北东北广场店(“松原市益晟珠宝有限公司”)拒绝履行合同,坑害消费者。 一、基本情况 被举报方:荟萃楼珠宝松原江北东北广场店(松原市益晟珠宝有限公司) 涉案商品:金750钻石戒指(购买金额:61365元,购买日期:2020年6月26日) 协议核心条款(详见附件1:《钻石、彩宝保值承诺书》): - 满五年按购价全额回购; - 回购时需提供购物凭证、鉴定证书、钻石彩宝保值承诺书、价签及身份证; - 饰品需保存完好(无损毁)。 (【注1】协议未明确“损毁”标准); (【注2】协议未约定回购时需额外检测或鉴定标准)。 二、举报事由 约定履行合同时间到,但店方拒绝履行合同。 我于2020年6月26日购买,于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8日到店要求店方回购,但店方拒绝,拒绝回购的理由是:店长李伟超用放大镜检查了一下就说,钻戒被我碰掉叉了,店家认为不符合合同中的“无损毁”要求,并以此为由拒绝回购。 三、举报事实与依据 1、佩戴了五年的钻戒,我从未发现店家拒绝回购的这个瑕疵。经用放大镜查看,该处是有一块大致呈近似梯形的四边形瑕疵,在全反光情况下,该位置为一个倒三角形镜面,最长边大约不到0.7毫米,最小边大约也就0.2毫米左右。钻石是目前最硬的矿物晶体,如此微小的瑕疵即使你想故意弄成这样也应该是很难的,何况还是戴在手上的。 2、在其《镶嵌钻石分级鉴定证书》中,没有外观检测,没有非常重要的切工检测,只检测了三项指标:颜色级别为H极,净度级别SI但并未标明具体数值,贵金属检测为18K金。那么有理由认为,其切工可能极差甚至存在磕碰等瑕疵的情况下,一样可以出具这样的证书。换句话说,这个证书不能保证钻戒的外观质量,不能保证没有磕碰等瑕疵。而现在回购时却要求没有这些瑕疵,显然存在显失公平。甚至不能排除商家钻检测这个空子,以次充好,赚取高额利润,并以次品的瑕疵为由拒绝回购钻戒,果真如此,商家甚至有欺诈嫌疑。3、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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