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爱喵
发起集体投诉
07-26 19:48:35
2025年7月21日,本人在南京南站一楼来伊份食品店购买原切牛肉烤片金.额为19.43元,总购买金额45.83元(单价485.8元每千克严重超出国家法律规定) 当天开封食用,本人与家人在食用过程中发现商品变质严重,在检查食物包装过程中发现商品链接详情页和包装上均说明了商品保质期是270天且该商品可以常温保存。在未过保质期的情况下,出现变质情况,品质有严重问题,严重违反食安全品法。发生此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商家要求退一赔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作为消费者,本人有权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诉求是退还购买金额,并且支付1000元赔偿金。 12315已经同意受理但是该公司坚决告诉我产品没有问题只是油脂融化产生的味道变化拒绝赔偿,而且拒绝提供给我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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