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喵
发起集体投诉
09-26 12:05:33
本人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通过微购相册官方渠道App支付 360 元开通会员服务,购买时商家宣传 “会员含专享小程序功能”,但服务协议中未任何条款提及使用该功能的前提需具备营业执照,只在7.1.7.4括号中说明如开通收款功能需提供营业执照,但在实际使用中第一步创建小程序就需要使用营业执照,与服务协议内容不一致,属于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8 条,商家未告知 “小程序需营业执照”,侵犯本人知情权; 2025 年 7月26 日,本人联系微购相册客服协商退款,对方以 “协议约定不支持退款” 为由拒绝。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6 条,协议中 “不退款” 条款排除本人主要权利,应属无效; 商家的行为导致会员服务的核心功能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彻底落空,且严重侵犯本人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依据《民法典》第 563 条,核心服务无法使用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本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依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 5 条,商家故意隐瞒与合同目的相关的重大信息,构成违法,要求退一赔三,并对商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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