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喵
发起集体投诉
11-11 18:16:18
本人于[2025年11月11日],通过秀动APP购买了“[1 279*** 2025年11月16日 不好意思我要开始冒犯了阿肆2025新专]”的门票[2]张,共计支付[498]元,因购买错误地址,无法按时出席该场演出。 随后,本人联系秀动APP客服申请退票,但客服明确拒绝,并表示平台规定“票品为有价凭证,非普通商品,其背后承载的是文化服务功能,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本人认为,秀动APP的“概不退换”规定,是典型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该规定排除了消费者因合理原因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此类条款应属无效。此外,据了解,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曾就类似案例警示过秀动平台,并指出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综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人提出以下投诉要求: 1. 要求秀动APP立即为本人办理上述订单的**全额退款**。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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