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有品平台绑定赔付与卖家罚金,转嫁风险,求公平处理
集体投诉量1
集体处理率100.00%
- G17390263228
- 悠悠有品官方
- 不退款,不赔偿,不合理条约
- 退款,赔偿,解释,作出处罚,改善服务
- 已关闭
友爱喵
发起集体投诉
11-20 09:09:03
我于2025年10月25日在悠悠有品平台购买饰品【填蝴蝶刀伽马多普勒】,订单号【20251*********35466】,成交价9400元。卖家单方面违规撤回饰品,平台虽已确认其违规并封禁账户,并生成了“赔偿款7228元”的条目,但以“等待卖家缴纳罚金”为由,拒绝向我支付赔偿款。 我认为平台此行为涉嫌违法: 1.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义务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平台作为交易组织者和监管方,有义务对买家的损失进行先行赔付,再向卖家追偿。 2. 平台将赔付与卖家是否缴纳罚金绑定,实质上是将自身的经营风险和卖家的信用风险转嫁给了消费者,显失公平。 我的诉求: 要求悠悠有品平台在3个工作日内,先行垫付我的赔偿款共计7228元,并就此事项向我提供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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