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啰租车司机严重迟到,平台售后推诿,全额赔偿损失并整改
集体投诉量1
集体处理率100.00%
- G17390564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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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啰用车
- 售后服务欠缺,未履行合同
- 赔偿,解释道歉,改善服务
- 已关闭
勇敢喵
发起集体投诉
11-27 15:14:06
一、事实与理由 我于2025年11月22日通过哈啰租车平台预约送机服务,订单约定司机(车牌号:粤AD**477,车主:解女士)需在18时20分到达指定上车地点(东莞市绿色世界花园-西门)。然而,司机实际迟到长达1小时30分钟,导致我未能按时抵达机场,原定航班(航班号JD5131)误机。原机票仅退回110元,重新购买11月23日航班支出681元,实际损失571元;同时因行程延误导致全日工作停滞,产生误工及精神损失费2000元。 司机迟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且平台在售后沟通中推诿责任,拒绝全额赔偿损失(只答应赔偿10元,最高赔偿20元),违反《民法典》第584条关于违约损失赔偿的规定。 根据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平台应保障服务准时性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 二、证据清单 1.订单截图:包含预约时间、实际到达时间、车辆信息; 2.机票凭证:原机票订单、退票退款记录(110元)、新购机票支付凭证(681元); 3.沟通记录:与司机/平台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 4.误工证明:公司计划安排的会议临时取消。 三、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584条:违约损失赔偿应包括直接损失和可预见利益损失;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消费者因接受服务受到损害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3.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7.1条:平台需确保服务按时履约。 四、投诉诉求 1.赔偿经济损失2571元:包括机票损失571元、误工精神损失费2000元; 2.整改服务:平台公开道歉并优化司机准点率监管机制; 3.处罚违约司机:依据平台规则对司机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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