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小二湖北武汉洪山区光谷广场万东汉寓无视合同条例并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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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寓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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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喵
发起集体投诉
12-21 21:23:43
本人于2025年5月20日开始租房,期间多次有老鼠在天花板跑动,对于房子里有老鼠这件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每天晚上睡觉搞的我心神不灵,精神错乱,每天上班都没精神;直到现在听到天花板有一点响动就睡不好觉,事实证明除了我打死的那两只老鼠,现在天花板里面还有老鼠;第一次咬了我的面(2025.6.29),只是来放了几个驱鼠丸,没什么用;结果第二次把我米缸咬破,米缸里全都是红黑色比眼屎还小的虫!(2025.8.13),又反馈这件事,又只是来放几个绿球又没什么用;第二天凌晨我听到声响硬是抹黑守了一个小时才抓到这只老鼠(2025.8.15),跟你反馈你说这是放了驱鼠的导致它从天花板里面跑下来了?!;后面又跑到我衣柜里面去到处乱串还把放的零食全吃了(2025.11.19),晚上凌晨4.32听到衣柜里有铁衣架的叮当响动,打开柜门在里面乱跑乱串给抓到打死了,视频发给你,说要跟你聊一下我就想讲这个事,结果你这边回应都没有?等于说出现了这种危及到住户卫生安全的问题要我去主动开口解决?从这个房间有老鼠的那一刻你们就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我一忍再忍,反馈了又反馈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于是我于今天下午15:34跟房东沟通,你作为房东我跟你协商这件事情你反咬我一口说我找理由退租?这就是你们的态度吗?首先第一、污染大米、咬坏零食、咬坏方便面,这类损失是一种,对我精神上的伤害最大!其二、这还没有对我人身造成伤害,要是老鼠爬过的不知名细菌传染到人体,把我人咬到了,出现了人身伤害,你们又做何解释?。 第一、和你们签订的租凭合同第六条的第一小条有注明: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时承租人解除权】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既然和你们负责这个房子的房东沟通不清,那么就走正规程序,这是在我找相关部门解决之前下达的最后通牒,我现在诉求还没要求你们依法赔偿,只是正常协商你们违约问题,我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租金、押金!请你们相关负责人员尽快联系,如若无果,我将收集的全部证据如实递交!请你们也做好相应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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