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塔碰撞预警和AEB存在设计缺陷导致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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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17391536808
- 阿维塔
- 车身附件及电器,维修保养服务态度,人员技术,服务流程不完善,其他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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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喵
发起集体投诉
12-22 12:01:24
本人驾驶阿维塔 06,在街道以 5km/h 低速执行向右转弯操作时,车辆前部保险杠中部与墙壁前的电线杆发生碰撞。事故全程,车辆搭载的前向碰撞预警系统未发出任何声光告警,自动紧急制动(AEB)系统未执行任何制动干预,直接造成车辆保险杠受损,产生维修成本。 事故发生后,车辆送至品牌授权 4S 店检测,被告知 “车机系统无故障码”,厂家与 4S 店形成统一推诿口径:一方面主张 “转弯打方向工况下,碰撞预警及 AEB 紧急制动本就不应触发”,另一方面将道路常见的电线杆定义为 “无法识别的异形障碍物”,以此拒绝承担任何产品质量及服务责任。该答复存在明显技术逻辑漏洞与服务失职,具体如下: 一、系统存在致命设计缺陷,违背行业安全标准。阿维塔 06 搭载多传感器融合驾驶辅助方案,宣传具备全工况智能安全防护能力,但本次事故暴露出两大核心缺陷:一是转向工况下的障碍物识别算法存在漏洞,未对转向时的传感器视场角变化进行补偿,而《C-NCAP 管理规则(2024 年版)》已明确将转弯场景纳入 AEB 系统测试范畴,要求车辆具备转弯工况下的风险识别能力;二是柱状障碍物识别模型存在技术盲区,电线杆作为道路高频出现的设施,具备较大雷达反射截面(RCS)和清晰视觉轮廓,不属于行业认定的 “低可识别性异形障碍物”,厂家以 “异形障碍物” 为由规避责任无任何技术依据。在 5km/h 的极低车速下,系统有充足时间(≥1s)完成 “识别 — 判定 — 制动” 全流程,却未产生任何响应,严重违背主动安全系统设计初衷。 二、车主指南表述存在重大瑕疵,免责条款界定不清。指南未将电线杆纳入 AEB 系统免责清单,且 “急打方向盘不触发制动” 的表述未设置量化指标,不符合汽车工程专业规范。根据行车记录仪的碰撞时间,碰撞时方向盘角速度仅 64deg/s,车辆处于稳态行驶区间,完全不满足厂家所谓 “急打方向盘” 的免责条件,模糊表述实质为推诿责任预留空间。 三、交付环节未履行告知义务,构成消费误导。车辆交付时,4S 店未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 “转向工况下系统失效”“电线杆等柱状障碍物不识别” 等关键信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经营者应全面告知商品核心功能的适用场景与局限性,厂家及 4S 店的信息隐瞒,导致本人对车辆安全防护能力产生错误认知,是事故重要前置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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