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同城(成都)虚假宣传,扣费无明细,恶意不退款,拖延时间。
集体投诉量1
集体处理率100.00%
- G17392409209
- 58同城客服
- 不予退款,虚假/误导宣传,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 退款,赔偿,作出处罚
- 已关闭
友爱喵
发起集体投诉
01-13 16:33:40
我是一家保洁公司,因为需要接业务,58同城推销员就联系到我了,说他们平台可以接单,当时业务员跟我说的在他们平台上接单可以接到大订单,还有一个老板在他们平台上做的很好之类的话,我就问过具体扣费项目,他告诉我在58上面接到订单不会扣费,我还问过他有没有其他套路,他给我说他们收费很透明,我就充值了年会员5988元,其中2000左右是我的推广费,业务员就开始了他的推广,前期我是知道这个推广费是接到了客户电话是会扣费的,我也同意了,但是因为平台做活动有5个免费电话,(这5个免费电话没有一个可以打通)我就开始怀疑他们平台没有客源了,然后他给我说没有客源是因为我没有上推广页面,我说行,那就你弄嘛,看看效果,中间有一个电话打给我们,但是我们并没有接单,他们平台还是告诉我了需要扣6块的电话费,我没说啥,后面广告上了两三天,没有电话,我就说登陆后台看看数据,结果一看才知道扣了我30块,我马上就联系业务员,我问他为什么会有扣费30块存在,他给我的说法是浏览量扣费,但是在他们平台后台我是看不到扣款数据的,而且在这之前我也不知道浏览会扣费,我立马就让他们停止了,我就明确的告诉了他们我要退款,也明确的指出他们存在欺骗,也有证据,但是他们现在踢皮球,不愿意退款,还说他们没有责任,我需要退款,需要得到公平的消费者维权,不是那个公司大那个就可以为所欲为!(首先这个存在虚假宣传 欺诈行为,业务员承诺“接单不扣费”“收费透明”但实际以“浏览量”等隐性名目扣费,没有明确给我告知,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真实、全面信息告知的义务,可能构成欺诈,还有就是服务与承诺不符,平台承诺的“大订单”“效果好”与实际“无客源”“电话无法打通”的情况严重不符,并且出现强制扣费和隐性收费的存在,这是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我要求退回我的5988 并且对我支付赔偿其他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