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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集体投诉
01-17 00:22:19
本人周强,身份证后8位:120*****。联系方式130********。我于2025年11月28日,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确诊初患鼻咽癌,并入院治疗。我于2022年1月开始,通过支付宝向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投保了一份消费消费型重疾险,健康福重疾1号(大病版)。缴费方式为半月缴,保险时间为一年,我一直持续缴费到本次出险前。我已经通过支付宝渠道向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诉求,并提交了保险公司要求的一切证明资料。目前状态为拒赔,理由为我因为在2012年2月9号,在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有过一次住院,期间有一次检测到血压高,以此理由给我判断我违反健康告知拒绝赔付。我现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一次性全额赔付4万元,并不接受调解。有其下理由:我并非第一次投保该公司重疾险,属于续保连续投保,为什么没有工作人员对我进行调查和告知,在我出险了才来找理由和漏洞逃避责任,第二我高血压属于一时偶发,我并没有持续高血压,也没有医生要求我对高血压进行过任何治疗,未服用过高血压药物。第三,我就一次性血压暂时升高,和我现在的疾病没有直接关系,我鼻咽癌也不是高血压引起的。第四,我2022年投保,为什么要调阅我十年前的病例,为什么不能以我投保前最近一次的体检报告来做为依据,2012年的一次血压高,试问谁又能记得住?怎么做告知?买一份保险还要去各大医院调阅自己的历史病例,这个现实吗?如此苛刻的条件和门槛,让我们普通老百姓怎么办得到,但收费却没有任何条件,只是一句健康告知免责。保险公司有这个能力为什么不在接受投保前就先去调阅,而是出险了为了逃避责任掉阅长达16年前的记录来做为依据,这样合理吗?最后在我缴费后,蚂蚁保和中国人民保险,在2022年.1.11日18:28分共用给我出具了健康评估通过,明确告知我符合健康要求,可以正常投保。那我认为是明确的,已经得到对方的书面认可,公司合同即成立,现在不能以任何所谓十几年前的高血压理由来拒绝我,我要求一次性赔付4万元并对工作的不严谨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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