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喵
发起集体投诉
01-18 18:52:04
我于2026年1月7日16:53:47,在腾讯QQ-会员中心-大会员主页点击外显为“限定魔王外显,膨胀万点成长”的“连翻大满贯”活动,消费618元购买24个月大会员,在活动内玩法“连翻夺好礼,逐鹿大魔王”进行翻牌时,提示“不支持抢魔王,抢魔王活动已结束,是否继续翻牌”,遂点击活动规则查看,始知活动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12月31日。由于活动已结束,仍挂在活动推荐界面误导我消费,致使原活动部分权益我未能享受,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的诉求是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权益,退款618元。 相关参考法条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第8条(知情权):平台未明确标注活动过期,剥夺玩家对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情权,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 第20条(禁止虚假宣传):过期活动仍挂推荐页,属虚假/引人误解宣传,违反真实全面披露义务。 - 第26条(格式条款无效):“一经充值概不退款”等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不能作为拒退理由。 - 第55条(欺诈赔偿):若平台故意隐瞒活动过期,构成欺诈,可要求退款+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算)。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148条(欺诈可撤销):因平台欺诈陷入错误认知而充值,属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有权请求撤销并退款。 - 第563条(法定解除权):活动过期导致服务无法履行,符合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定解除情形,可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3. 《电子商务法》第17条:电商经营者应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商品或服务信息,过期活动未下架违反此条,需承担违约/侵权责任。 4.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禁止以格式条款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概不退款”等条款无效,平台不能以此抗辩。 5.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6条:将“虚假有奖销售”等列为虚假宣传,过期活动仍推广符合该情形,可认定为欺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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