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喵
发起集体投诉
01-23 11:18:17
首都航空未提前告知行李政策,强制收取托运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6年1月19日通过石化商旅平台购买首都航空JD5121次航班(海口美兰机场-青岛胶东国际机场,起飞时间11:15的经济舱机票,票价700元。购票时,页面未以显著方式(如弹窗、加粗字体等)提示该航班手提行李尺寸限制为20cm×30cm×40cm(14寸),也未告知无免费托运行李额,仅在页面底部小字中模糊提及,本人完全未注意到该条款。 1月23日登机时,本人携带符合多数航司标准的14寸行李箱,被工作人员拦下,用自带的秤称重,告知必须支付超重费。因已临近登机时间,为避免误机,被迫现场支付托运费228元(附收费凭证)。 本人认为,首都航空未按民航局规定在购票页面显著位置公示行李政策,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本人被迫额外支出费用,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现要求首都航空:1. 全额退还托运费228元;2. 就未提前告知行为作出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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