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灵喵
发起集体投诉
01-27 18:39:14
本人平安银行信用卡卡号:622*************被平安银行扣走利息,违约金分期手续费共计4129.73元。该笔费用的扣除银行未做到告知义务。是在我不知情情况下被扣除,对我无任何形式的通知包括短信及电话。且办卡时工作人员未告知我不按时还款会有这么高利息,实际年化利率高于18%这远高于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率的4倍,且完全不符合国家当前惠普金融的政策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金融机构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平安银行对我扣除的年化率18%息费标准不仅远超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更违背了我作为金融消费者"负担得起、公平合理"的核心诉求。本人已与平安银行提交相关返还申请,但他们拒绝了本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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