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爱喵
发起集体投诉
02-03 17:50:50
第一:办理贷款时全程都是由太平洋保险人员操作手机,只是简单告知和提示,在面签的时候只能说是。 第二:强制搭售保证保险,剥夺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办理贷款时对方告知我放买保险是放款的唯一条件,虽然对方称保险与贷款相互独立,并非搭售,但是在实际交易场景中二者形成唯一绑定,该行为违反《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强制捆绑、强制搭售保险产品”的明确规定。 第三:综合融资成本远超法定上限,超额收费无法律依据,根据央行击监管要求的核算方法,该笔贷款含保费真是综合年化利率为18.8%,远超2024年10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一年期LPR(3.1%)4倍的12.4%法定保护上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铭记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超出法定上限的所有费用(含利息、保费)均不受法律保护,太平洋所收取的超额部分费用应当予以退回。 第四信息披露不实,格式条款为履行核心提示义务,太平洋贷款APP上显示贷款利率为3.8%,但是合同中和APP上不相符,且以3.8%利息名义,未纰漏保费计入后的真实综合年化,虽然保单中有加粗提示并本人签字,但未以显著方式提示“保费计入后综合年化将超标”及“除该保险外的其他增信选项”两大关键信息,属于选择性提示,隐瞒核心成本,即便有签字,也不能认定为本人真实、充分知情,该行为违反《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及金融消费者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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