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喵
发起集体投诉
02-11 19:28:53
本人于2月5日通过携程APP购买两张银川至长沙的往返机票。下单及支付页面显示银川至长沙段总价为704元/张。 购票后,经查询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发现实际票面价格仅为550元/张,机建燃油费等固定费用已包含在内。携程实收金额与航司出票金额严重不符,每张机票多收154元,两张共计多收308元。 在向携程客服反馈后,对方承认多收款项系“旅游券包”费用,但本人在购买过程中未看到任何显著提示,也未主动选择购买该礼包。 【投诉理由与诉求】 1. 违反民航局规定: 严重违反《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实收金额必须与行程单价格相符)。 2. 构成价格欺诈: 利用技术手段隐瞒真实交易信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并通过默认搭售获取非法差价,构成欺诈行为。 3. 拒绝合理赔偿: 携程仅愿意退还差价或给予小额代金券,拒绝依法进行惩罚性赔偿,态度消极。 【我的诉求】 1. 依法退还非法收取的差价308元; 2.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对欺诈行为进行三倍赔偿; 3.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规范其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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