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灵喵
发起集体投诉
02-14 10:48:53
一、 事实经过 购前核实: 本人于2025年10月购买二手小鹏G7试驾车(原车主:B)。在签署合同及支付款项前,本人于[2025年10.1]通过小鹏官方售后电话[020********]进行咨询,明确询问该车辆是否享有正常的OTA升级权益。 官方承诺: 贵司售后人员在查询系统后,明确告知本人该车**“OTA权益正常,可正常使用”**。基于对小鹏官方售后权威回复的信任,本人判定该车具备持续升级能力,遂达成购买意向并完成交易。 合同履行事实: 车辆交付后的四个月内([起始月份]2025年10余额[2026年2月份]),该车确实收到了数次OTA更新推送并成功升级。 单方违约: [2026年2月4日]起,该车OTA功能突然被停用。贵司告知理由为“低价试驾车不提供服务”。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