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喵
发起集体投诉
05-30 18:06:57
2026年5月24日,在郑州市金水区东三街与丰产路天运电动车广场台铃店,购买赤兔电动车一辆,现场安装蓄电池72伏22安,厂家充电器72V3A。回家后查看出厂合格证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上,标明动力蓄电池72V23A,充电器型号72V4A,与现场车辆交付不一致,5月29日联系台铃厂家售后电话投诉,5月30日,店铺回电说,这款电动车搞活动,厂家交付就是这样,后又联系台铃厂家,厂家客服编号1032,直接说以门店交付为准。厂家这种私下减配行为,侵犯我消费者利益,要求按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上标明安装蓄电池及充电器,并合理赔偿我误工费及电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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