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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顺丰在运输过程中将本人价值11000元的玉器损坏且不能足额赔偿

发布于 2024年04月30日 11:33
  • 17372857356
  • 顺丰官方客服
  • 商品有损
  • 赔偿解释
  • 11000元
  • 已回复
顺丰官方客服
回复 05-14 13: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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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投诉 05-05 03:57:38

顺丰仅赔偿1000元,理由是我当时保价仅保了1000。根据我国民法典的[合同法]中第三十九条、五十三条、三百一十一条、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因快递公司自己的损失、过失,造成对方财产受到损失的,即使不是故意损失、损毁或丢失,也是被认为没有尽到安全送达的义务,故免责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此我对顺丰给出的处理结果拒绝接受!


顺丰官方客服
回复 04-30 13: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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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处理中 04-30 12:55:59

已分配商家 顺丰官方客服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审核通过 04-30 12:55:59


发起投诉 04-30 11:33:49

2024年4月24日,本人从北京发往焦作的快递,物品是和田玉,价值11000元。4月26日对方签收后,表示物品严重损坏,并录有开箱视频为证。与顺丰索取赔偿,顺丰表示仅赔偿500元,与物品价值相差甚远,本人不接受。本人要求顺丰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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