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爱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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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3:52:48
友爱喵
确认完成
08-27 13:52:48
友爱喵
补充投诉
08-21 14:17:35
第一、《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在2023年8月31日就已经正式印发且实行,深圳潮生活明知高级营养师和高级健康管理师不符合条件不能报考依旧利用信息差招生并承诺享受老政策报考进行诱导报名。 第二、2024年7月25日我根据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官网的项目合作机构查询发现深圳潮生活为我提供的教学机构并非中国科学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咨询项目的合作机构,存在无法报名综合考试的风险。 在我提出质疑后,深圳潮生活第一次告知教学机构和报名考试的机构不是同一个机构,给我提供了另外一家符合教学资质的机构信息供原告查询,但是违反了中科院心理咨询项目管理细则中的第十条、合作机构应在合作协议约定的区域内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跨区域招生并报考,严禁为其他非合作机构提供代报考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通过合作机构报名考试的学员应由合作机构实施培训。 2024年7月30日原告向被告提出退课退款,潮生活长时间不作答复。今年8月13日向被告和被告提供的教学机构再次提出质疑,被告改口称负责教学和报名的机构是北京赛优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原告通过被告提供的机构代码查询北京赛优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学员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确认并非事实,属于虚构。 根据双方签订的《信息咨询服务协议补充合同》中 第五条、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的称谓和定义与原协议中的称谓和定义具有完全相同的含义。除本协议变更内容外, 原协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双方继续履行。 以及《信息咨询服务协议》中 第二条、服务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求,为甲方入户办理、学历提升、技能培训定制符合甲方的具体服务方案,并为甲方就服务方案提供准确、真实、有效的信息等信息咨询服务。 综上所诉,我认为,深圳潮生活未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存在欺骗以及虚假信息,已构成违约,因此,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退还该心理咨询师课程剩余未使用课程的服务费=课程总服务费-课程总服务费(已学课时/未学课时)=1980元-1980*(13/196)=1848元。而初级茶艺师课程暂未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我愿意继续学习该课程。心理咨询我要求退还剩余未使用课程的服务费,否则我将会根据事实公开所有内容。
经商家核实,用户反馈的异议当时学习群老师就正常解释了,跟我司合作的心理咨询师机构是没有关联,单纯是学员自己个人的顾虑,之前因政策调整,目前也是免费给用户增加成本免费换课了,确实无法满足退费的诉求
商家已收到用户的反馈,核实情况后会第一时间回复,谢谢
已分配商家 深圳市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
友爱喵
参与集体投诉
08-09 22:01:14
本人2023年9月28日在深圳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潮生活惠民百事通企业微信(以下简称潮生活)报名高级健康管理师+高级公共营养师技能培训服务,费用3980元。报名后先开通了高级公共营养师课程,高级健康管理师课程未开课。在2023年10月24日被潮生活告知2024年报考需要10年工作年限,明明只剩38天业余学习时间,潮生活还是建议参加2023年12月2日-3日的考试,潮生活声称未通过或缺考可以继续参加2024年的补考。随后我立即缴费报名了2023年12月的考试,但由于仅仅只有38天的时间,本人深知自己的业余时间无法完成这次的备考,所以我相信潮生活说的报考后明年还能补考,我给自己制定的学习方案也是参加2024年的补考。然而今年7月5日我向机构询问公共营养师报考时间被告知不符合报考条件。让我感受到了何为欺骗和不负责任。 随后潮生活以政策原因不可抗力为由为我提供更换培训课程的选项,于2024年7月18日为我更换心理咨询师+初级茶艺师课程。7月25日我通过《中央部门单位2023年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中发现该心理咨询师证书由于存在易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混淆的内容,已被中央视为问题,要求在今年底前进行整改。随后我开始对此项技能培训服务进行深入调查,我根据中国科学学院心理研究所官网的项目考务服务系统中公告的合作机构管理细则中发现与潮生活合作的机构存在严重违约情况,具体违约为合作机构管理细则中的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以上证据可查看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第四条、第二十条。其中存在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公平、不诚实的行为。对此我要求退还全部费用。
正义喵
发起集体投诉
07-03 21:27:53
本人2023年5月31在深圳市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报名高级健康管理师+高级公共营养师培训报考服务,费用3980元。报名后先开通了健康管理师课程,上课方式为线上录播课,公共营养师课程至今并未开课。后发现该机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1.报名前企业微信客服承诺的授课讲师与实际让我学习录播课的讲师不符,课程质量非常差,虚假宣传; 2.课程服务期一年内并未按承诺提供报考服务,导致到目前为止仍未能参加一次考试;报名后23年7月份在群内通知过一次甘肃线上考试,本次考试时间因我们收到教材开始上课已经是6月份了,考试前无法学完全部课程,在报名前已经与企业微信客服说过了,无法参加;在此之后,在23年11月28日才在群里通知第二次考试,仍为甘肃省线上考试,但报考费用高达800元,与之前承诺的考试费380元严重不符,询问原因,群内客服并未给出合理理由,只说报考费只这一期不一样,后面就恢复了,让我们可以等下一期的考试。但到目前位置,服务期一年已过,仍为能安排一次正常考试,我们多次在群内询问什么时候可以参加考试,都只回复“暂时还没有通知”,与之前承诺的“健康管理考试”基本一个月一考严重不符。且实际上从23年至今全国各省份都有多次高级健康管理师的考试,是这个机构没有服务能力为我们提供报考服务,导致我们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3.该公司存在诱导消费行为,多次声称”高级健康+高级营养补录学籍最后1天”等诱导性和误导性词语,影响消费者选择,诱导消费的不法行为。以上事实皆有聊天记录截图为证。 4.公共营养师课程没有开课学习,本人要求全额退款1990元,但客服却以合同内霸王条款为由,只肯退还1000元。 因此,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霸王条约以及在1年服务期内未按承诺提供报考服务等违约行为,本人要求全额退款两门课程的全部费用3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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