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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大麦官博
正义喵
参与集体投诉
05-16 13:40:32
我于2025年5月16日在大麦平台购买邓紫棋衡阳演唱会门票,但是因为个人原因无法参与演唱会,向平台申请退票,但是平台不肯退票。当前为预售状态,还未出票。未收到任何实体或电子票凭证,也未享受任何演出服务。 1.在购票页面以隐蔽方式标注“不支持退票”,未以显著形式提示消费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497条,此类条款因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加重责任,应属无效。 2.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除数字化商品、鲜活易腐等特殊商品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本案中,门票处于预售阶段,尚未实际交付,属于未激活的服务性商品,应适用该规定。
正义喵
发起集体投诉
04-14 18:55:17
我于2025年4月8日在大麦手机app购买了5月25日郑秀文澳门演唱会门票5张,价值共计7458元(5张*1488元),本来5个人一起去的,现在由于本人工作调动原因实在无法观演,其他姐妹也不愿意一起了。我发誓我不是黄牛,不懂抢票后不得退款这回事,购买了以后才知道不可以退票。才立马分别于购票当日和4月10日多次与平台客服沟通退票(即购票之日起第1天和第3天已沟通),4月13日下午也就是付款的第六天,大麦只是以短信直接告知依然不予退票,并没有电话沟通。目前我没有收到票和分配位置,演出也没开始,在购买的7日内也积极沟通,但对方自行规定了演出票不是商品的霸王条款不予退票退款。 现举报大麦平台运营商:北京大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文旅市场发【2023】96号第九条,援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主张退票权。票务不具有稀缺性,大麦网不应该以“时效性”为由拒绝退票。我恳保障我作为购票人正当退票权益。 强烈要求大麦网停止侵权,全额退还预收的购票款7440元+未发货的快递费18元,共计7458元。感恩黑猫投诉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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