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爱喵
发起集体投诉
05-03 10:31:41
投诉事项 1. 擅自扣取手机会员费(2011年5月-2024年4月): 在本人不知情情况下,每月扣取15元“手机会员费”,累计2520元(15元×168个月)。 2. 私自上调基础套餐费(2018年5月-2020年3月): 将原128元套餐费变更为138元/月,无合理告知及授权,累计多扣230元(10元×23个月)。 3. 不当解决方案 - 仅同意退费但强制充值话费,拒绝现金返还; - 以“无法查询一年前账单”推诿核查责任。 总诉求金额: 全额退费:2520元(会员费) + 230元(套餐费差价) = 2750元 - 三倍赔偿:2750元 × 3 = 8250元 --- 事实与理由 一、长期系统性违规扣费 1. 手机会员费欺诈: - 自2011年起,移动公司通过隐藏扣费项目,持续14年收取15元/月会员费,未通过短信、电话、书面合同等任何形式告知本人,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 2. 套餐费私自上调: -2018年5月至2020年3月,基础套餐从128元涨至138元,未提供套餐变更协议、短信确认记录或本人签字文件,违反《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禁止擅自改变计费方式”。 -移动公司声称“无法查询一年前账单”,实质是故意销毁扣费证据,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八十条,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 二、消极处理与二次侵权 1. 费方案不合法: -强制要求退费金额充值话费,侵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自主选择权),变相捆绑消费。 2. 逃避历史账单责任: - 移动声称只能查询一年内账单,而我通过139信箱查到历史扣费信息,我有证据。 法律依据 1. 退一赔三: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欺诈行为需赔偿消费者三倍损失。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信服务纠纷案件的解释》第三条:第三条:任何单位不得拒收现金,移动公司强制退费至话费账户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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